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关于清理空壳类ICP 备案数据的公示 (20250331批次)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网站备案系统升级启用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0〕279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ICP备案信息准确率,参照《空壳类备案数据清理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11〕6号),现将我局20250331批次空壳类备案数据(包括空壳主体、空壳网站、空壳移动应用)予以公示,所公示的内容均属于备案信息不完整,缺少接入信息或者缺少网站(服务)信息,公示期为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8日。请相关主办者限期整改,补充备案信息。公示期结束后仍未完成整改的,我局将对备案信息进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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