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1月1日起全市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IT时代网10月16日消息,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市范围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措施的通告》。

根据《通告》,自11月1日起,深圳每天0时至24时,在全市范围所有道路实施禁止机动车鸣喇叭措施,有效期5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车辆在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可以鸣喇叭示意,其他情况不应乱鸣喇叭。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处300元罚款;一年内有上述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注:本文配图由AI生成。本文综合自IT之家等,文中包含AI辅助创作的内容。

编辑: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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