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拟规范汽车虚拟操纵件与升顶座舱

IT时代网10月11日消息,工信部官网消息显示,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采用虚拟操纵件和升顶座舱结构的产品提出了专门要求。

针对采用虚拟操纵件(触摸按键、压感按键等)替代传统物理按键的产品,征求意见稿提出,除应满足《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GB 4094)等要求外,还应完成触控可靠性、防误触性能、反馈清晰度等评估验证。

涉及关键驾驶安全的功能(灯光、雨刮、除霜除雾等)采用虚拟操纵件的,应评估其在各种驾驶场景下的操作便捷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并同时具备实体操纵件。汽车应急逃生装置、应急制动装置、驱动系统电源切断装置等涉及安全的应急操纵件,应具备实体操纵件和醒目标识,便于应急操作。

对于采用升顶座舱结构的产品,除应满足《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GB 26134)等要求外,还应对升顶座舱结构开展防夹安全性、碰撞安全性、防风等评估验证,对功能使用场景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充分评估。汽车生产企业应通过技术手段限制升顶座舱功能的使用场景,行车时不可使用升顶座舱功能。

在营销宣传与告知环节,征求意见稿要求汽车生产企业真实客观开展营销宣传活动,如实宣传产品创新设计的使用边界、限制条件和研发测试验证等情况,不得作虚假、夸大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使用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场景来宣传产品功能,不得诱导驾驶人忽视安全驾驶责任。企业还应编制简洁易懂、图文并茂的使用说明书与用户培训材料,完整准确地告知消费者产品创新设计的正确使用方式、功能边界、使用条件、应急处置方法与注意事项,不得隐瞒创新设计存在的技术局限性。

此外,文件鼓励汽车生产企业为创新设计涉及的系统和部件,购买在使用期间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产品责任险。

此前,本站曾报道过四部门规范汽车创新设计:全隐藏式门把手被禁。

注:本文综合自IT之家等,文中包含AI辅助创作的内容。

编辑: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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