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电子印度公司被追缴约15.4亿卢比关税
IT时代网9月26日消息,LG电子发布公告称,其印度公司收到印度海关部门发出的补税通知,指控其在计算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时漏报了特许权使用费,拟追缴关税约15.4亿卢比,约合1.08亿元人民币。
该通知由海关专员办公室发出,拟追缴金额为1535767711卢比。LG电子印度公司表示正在审查此事,计划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回复,同时主张公司已完全遵守海关法规。
印度《1962年海关法》第14条及《2007年海关估价规则》规定,买方直接或间接作为货物销售条件而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和许可费,应计入进口商品的交易价值。争议通常集中在特许权使用费是否构成销售条件,以及其与进口货物之间是否存在明确关联。
LG电子印度公司称,该事项的财务影响将在通知裁定后确定,目前处于拟议追缴阶段,并非最终确认的负债。
此前,本站曾报道过三星与LG因OLED电视零部件进口在印度被调查一事。

注:本文综合自IT之家等,文中包含AI辅助创作的内容。
编辑:孟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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