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外广告新规:AI生成内容须标识
IT时代网7月30日消息,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制定发布《上海市户外广告发布内容合规指引》,系统梳理户外广告发布中的重点风险和合规要求,给广告活动主体的内容审核提供更清晰、可操作的依据。
最受关注的一条: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开展广告宣传的,应当依法履行标识义务。针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老毛病,指引要求提示性用语真实、清晰、显著,重要交易条件和限制性信息必须完整准确提示;“第一”“首创”“最佳”“领先”这类用语及广告引证内容要规范使用,不得搞“萝卜坑式引证”。
适用范围也划得很细。本市户外广告包括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等载体设置的广告,车辆、船舶等载体发布的广告,以及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车站、码头、机场候机楼、商务楼宇、住宅小区电梯轿厢、电梯等候区等场所的商业广告。
内容底线方面,户外广告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不得损害国家尊严和利益,不得歪曲历史事实、伤害民族感情,不得借重大政治议题、重大历史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重大舆情开展商业营销炒作。指引还明确,不得在户外发布特定医疗广告以及涉及性生理卫生、殡葬用品或服务等广告;不得发布过度暴露人体、易引发公众不适的商品或服务广告。
针对容易引发社会争议的内容,指引提出不得滥用地域标签制造群体对立,不得利用性别标签实施低俗营销,不得靠贩卖容貌焦虑、制造两性对立博取关注,不得利用情绪营销渲染社会焦虑,不得违规发布“饭圈”应援广告。明星代言同样收紧——企业不得选用违法失德明星以及其他依法不得担任广告代言人的人员。
对住宅小区电梯轿厢、电梯等候区这类场景,指引要求加强广告内容和播放时段管理,减少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广告;合理控制播放频率、单次时长、音量和亮度,避免高频循环与噪声扰民,住宅电梯夜间时段原则上不得播放有声广告。
下一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户外广告导向问题专项治理,加强重点内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监管,督促广告活动主体落实内容审核责任。

注:本文中包含AI辅助创作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