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网络暴力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IT时代网7月29日消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8日。公众可通过邮件或信函方式反馈意见。
什么算网络暴力?征求意见稿给出了明确边界:通过网络对个人、组织集中或者持续实施的,侵害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的活动——包括集中发布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挑动对立、威逼胁迫、歧视偏见等内容,违法集中发布他人个人信息,以及持续进行网络恐吓、网络骚扰等。总则同时写明,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借网络暴力搞营销炒作、不正当竞争。
这部草案共七章六十条。平台的担子明显加重了:网络服务提供者要建立网络暴力监测识别机制和防护功能,发现有人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制作、传播网暴信息的,应当采取措施、开展信息溯源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还要健全辟谣机制、完善账号处置申诉渠道,并在显著位置向用户提供网络暴力快捷取证等功能。大型网络平台另有特殊义务。
AI也被单独点名——草案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生成合成、个性化推送等人工智能技术实施网络暴力活动;明知他人实施网暴的,不得提供支持和帮助。
未成年人保护是另一条主线。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把反网络暴力纳入课程体系;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遭受网暴或实施网暴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告知其监护人。
司法救济层面,当事人可以向居住地、侵权行为地等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受害人提起自诉、取证确有困难的,法院可依法要求公安机关协助;检察机关可支持遭受网暴的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起诉。草案还明确,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对组织、策划、煽动、教唆实施或者帮助实施网暴活动的,依法从重处罚。

此图片为IT时代网AI生成的示意图
注:本文中包含AI辅助创作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