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自媒体人被判赔美的共 5 万元

IT时代网获悉,今日下午,美的集团发布案件审结通报,此前该公司起诉多名自媒体名誉侵权案件现已审理完毕。

据悉,李某、刘某、谢某三名当事人借助个人自媒体账号,发布大量诋毁、恶意攻击美的企业及品牌的相关内容,该行为已然侵害企业名誉权。

经法院调解裁定,三名侵权者合计向美的赔付 5 万元赔偿款,同时需以各自账号发布道歉声明,相关致歉内容置顶展示时长不少于 3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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